他狐疑地摸着,这质地,这触感,这形状,这大小……怎么越摸越熟悉?一种不得了的猜测油然而生。温言咽了口唾沫,忐忑地回过头去,“怎么是你?!”他愣住了。惊讶,惊吓,嫌弃,好奇,四种情绪齐齐堆在他脸上,刚好凑一桌麻将。
“你不是上次袭胸……啊不,我是说撞到我的那个人吗?”温言看看琅琊,又看看站点,“还是在同一站,不会真这么巧吧?我说这位先生,你到底是不是故意的?”
“……这次是你自己撞过来的,为什么要问我是不是故意?”琅琊往下扯了扯兜帽,遮住自己大半张脸,语气非常无辜。
温言:“……”
这个人说的很有道理,他似乎无法反驳。“抱歉。”他连忙回过头去,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。看来这个男人还记得他。温言对他也印象深刻。
半永久佩戴的兜帽、被晒黑的肤色、挺翘的鼻梁、若隐若现的肌肉,能同时满足以上特征的男人,除了他,温言还没见过第二个。虽然无缘得见他的眉眼,但应该差不到哪里去,再不济也是个氛围感帅哥。
若要放在影视剧里,这妥妥就是罗曼史的开头,两个上班族几次三番在早高峰地铁中擦肩而过,机缘巧合下,因误会而产生纠葛,之后便频频偶遇,越走越近,最终谱写出一段可歌可泣的都市恋歌。
可惜现实生活永远无法像影视剧那么美好。比如身后那位兜帽男,他帅归帅,行为却像个变态。如果自己是个小姑娘肯定羞死了。
两次相遇,统计埋胸两回、搂腰一回、小兄弟起立一回,还扒了旁边大叔的裤子,感觉这号人物妥妥就是地铁痴汉,该当被银镯子铐走,喜提收监赔偿批评教育一条龙服务。
看他这么无辜的样子,再加上车厢里人群拥挤,以上事件八成都是无心之过,巧合中的巧合。说不定温言当真与他有缘,只不过是段孽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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