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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上次刀快杀了卢祖尚,这次刀快又差点杀了张蕴古,因此问题都出在死刑的执行程序上面,为了避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自今日起,如有死罪,虽令即决,仍三覆奏乃行刑!”

        就算以后是皇帝亲自下令斩立决,执法部门也必须反复上奏请示三次,得到最终核准后才能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京兆府不受逐级审判的约束,能够直接判决行刑,现在也必须要实行三覆奏,京兆府依然可以不受逐级约束,但京兆府内也还是要实行三覆奏程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严格按照律法定罪是关键,依法判案是目标,至于皇帝虽掌握最高司法权力,但也要受到制约,以避免冤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无忌马上跟进,提出了一个漏洞,“陛下仁慈,但也须防有司上奏速度太快,万一他们连续请示上奏三次,则根本达不到纠正定罪的效果,臣以为,自今后,在京诸司奏决死囚,要五次复奏。地方州县行刑要三次复奏。复奏的速度不能太快,必须隔天进行,五复奏行刑前一天复奏两次,当天复奏三次。三复奏行刑前一天复奏一次,当天复奏两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有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,才可复奏一次即行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世民对这个补漏很满意,长孙无忌总能跟上自己的节奏,“再加一条,处决人犯当天,尚食勿进酒肉,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司执法,须以律文为准绳,判案失之出入者,同罚。有司若有不待复奏而下而决者,流两千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世民再三强调,审判必须依照法律标准量刑,过轻和过重,都要给予同样的处罚,而不是说过经重罚,过重不罚,免的导致法官们因此用重刑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敢不经五复奏三复奏就处决死人的,直接流放两千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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