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我第六次光临这家酒吧。
我坐在酒店偏僻一角,独自喝着闷酒。
四周喧闹吵杂,酒店是城市里最杂乱的地方。
方桌上,一瓶一杯,装着仍微微DaNYAn的深褐sEYeT酒瓶上的反光,让我见到
映S在玻璃上的模糊脸孔。
身为一位二十出头的大好青年,正当应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时,我却一个人
窝在这家低俗的酒吧里,喝着像马尿般的廉价酒,连碟小菜都吃不起,身旁没美
nV陪伴,一边打算着前途一片黑暗的未来,一边自哀自怜自己的命运。
我名字叫约翰·乔。一个非常菜市场的名字。
光是在街上,随便抓几个人来,十个人就有两个叫约翰,就连罗亚武士馆的
那只讨人厌的看门狗,它的名字也叫约翰。这样,你应该知道,我名字有多大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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