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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。
暴雨。我在公交车上睡着了,再醒来时公交车已经到了总站,车上只剩了我和司机。
在那之前,我一直都以为雨点是轻柔的,从没T会过它的冰冷,我甚至喜欢雨天,喜欢听雨滴“啪嗒啪嗒”、清脆又安静地敲击着玻璃窗的外沿,然后我就可以在学校门口等着姐姐来接我,我们一起回家,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等着外卖送来,一起吃。
而如果不小心被淋Sh,会得到一个热水袋、还有一杯热牛N,我只需要自己洗个澡,然后什么也不用做,只需要窝在沙发上抱着靠垫就可以了。
于是后来我才知道雨点砸在脸上会疼,它居然有重量。而雨天也不能飞太高,会被雷击中。更不能飞的太快,因为视线被雨水遮住,容易撞到乱七八糟的东西上。
现在再想想,我当时应该打电话报警,或者随便找个地方先躲躲——但是那种类似于认输的感觉让我不甘。
因为我认为暴雨无法打倒我,而它也的确无法打倒我。
所以,不管再来多少次,我都不会选择报警或者躲躲。
我凭什么对它认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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